这是税务局的通知!

令和第 4 年特别区税/市税申报期间为 2 月 16 日(星期三)至 3 月 15 日(星期二)。

我们将在 2 月 3 日(星期四)向去年提交纳税申报表的人或认为需要提交纳税申报表的人邮寄特别区税和都市区纳税申报表。

欲了解更多信息 ▶ https://bit.ly/353Y0C9